星期三, 十一月 01, 2006 @9:20 下午
刚刚出差回来。
香港 - 东方之珠。
好美的名字。
但我本身并不是很享受真个过程。
当别人出钱请你去,
你一定要很享受吗?
我还得自己出钱吃东西,买手信。
还走到脚起水泡。
结果就是自己出钱请自己受罪。
好可怜...
一星期没得上网。
简直要了我的命。
跟一些新认识的朋友没有联络一星期。
他们还会记得你吗?
我讨厌自己做事没有目的。
这次去香港,目的除了公干,就没有了。
说是说别浪费机票钱。
难得有机会就去玩玩。
但,我一个人和自己玩啊?
为什么做完事情后不能赶回来?
如果这一生人只剩下这么一星期,
我一定不会浪费钱去旅行。
不过,你们当我发牢骚就好了。
因为我深信:"凡事都互相效力- 罗8:28"